各系院部及院级精品课程组负责人:
根据教学工作安排,我院将对第一批立项的院级精品课程(药理学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、微生物学检验、护理心理学、会计电算化、老年护理学、药剂学、学前教育)进行验收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时间
2010年11月23日(周六)。
二、验收材料
(一) 课程建设报告
报告应包含课程建设取得的成果(参考《宜春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精品课程建设方案》中的建设标准,重点放在教学内容、教学方法与手段、实践条件、教学效果及特色)、存在的问题、下一步建设(完善)计划、经费使用情况等。
(二) 支撑材料
支撑材料即课程建设成果的辅助性证明材料,如教材、规章制度、获奖证书、教研论文等。
(三) 网站建设
网站建设内容包括相关的教师队伍、教学大纲、教案、习题、实验指导、参考书及教学现场录像等。
由于学校尚未建立此平台,本项仅作为评分的参考材料。有本材料的请提供。
三、验收程序
学校成立院级精品课程验收专家组。验收程序如下:
(一) 2010年11月21日前各课程组将课程建设报告、支撑材料及电子版上报教务处。
(二)2010年11月22日专家组对材料查验、评审。
(三)2010年11月23日(周六)验收(课程组成员都要参加)。
(四)验收方式
1.各课程组负责人汇报课程建设情况(10分钟);
2.课程组指定一名成员说课程(10分钟);
3.专家提问;
4.专家根据课程建设报告、支撑材料、网站建设等内容,依据《宜春职业技术学院院级精品课程建设方案》中的建设标准进行逐项打分;
5.专家评分(去掉每门课程最高分、最低分后的均值);
四、合格标准
对总评成绩≥80分的课程视为验收合格课程,将被授予“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精品课程”称号;对总评成绩<80 分的课程视为验收不合格课程,学校将提出限期整改要求;对于个别未认真建设的课程,将取消精品课程立项并停止经费支持。
五、其他说明
1.请各课程组精心准备,按时参加验收。
2.省级精品课程不参加本次验收。
教务处
2010年11月4日